「蔗田萬頃碧萋萋,一望蘢蔥路欲迷;綑載都來糖部裡,只留蔗葉餉群犀。」 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此詩見於郁永河的《裨海紀遊》,記載清康熙三十六年(一六九七)間採訪台灣糖部情形的一首「竹枝詞」


原住民已懂種甘蔗

 

明鄭時期的糖業

 

 

清朝的糖業

 

 

 

 

 

日據時期的糖業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戰後初期的台糖

  代至正九年(一三四九),南昌汪大淵在其所著的《島夷志略》一書有台灣原住民以「煮海水為鹽、釀蔗漿為酒」的記載,由此可印証台灣的原住民最遲應在十四世紀就已懂得種植甘蔗。一般學者皆引述此書,然後擴衍道:「台灣的甘蔗最初是由中國各朝代的移民所移植過來的。」

  一六六五年,據《台灣外記》記載:「七月勇衛黃安病逝,經以諮議參軍陳永華繼之,永華親歷南北二路各社,獎勵諸鎮開墾,栽種糧糗,插蔗煮糖,廣備興販,是年大豐。」也就是承襲荷據時期在植蔗、製糖方面的規模,然後加以獎勵擴張而已。此期間「又遣派軍師劉國軒到大陸大量輸入竹蔗,墾殖台南平原,並招請漳、泉兩州的製糖名師渡台指導製糖方法。」在獎勵與推廣之下,台灣所生產的蔗糖品質遠超越閩粵諸郡。

  當一六八三年鄭克塽降清,台灣版圖納入清朝國土時,為快速收攬台灣人民的民心,採懷柔、放任政策,並減輕賦稅,因此台灣的糖業,政府雖沒鼓勵,卻有增無減,外銷地點除日本外,又運往中國的上海、天津、蘇州等地

  清光緒年間是台灣糖波動幅度最劇烈的年代:光緒六年(一八八○),生產及出口量曾創空前紀錄;光緒十年(一八八四),台灣糖大豐收,但糖價卻跌進谷底;接著中法戰爭開演,安平、打狗等二大輸出港口被封鎖,糖價再次狂跌;光緒十二年(一八八六),一場暴風雨,吹垮了蔗農一、二年的心血,沒甘蔗,自然而然的台灣糖縮水,生產量創下一八七○年到一八九四年的最低新紀錄;爾後又受到一連串「重稅」加身,成本加重。

   光緒廿一年(一八九五)日本領台後,為貫徹發展台灣糖業政策,陸續提出「糖業改良意見書」、「糖業獎勵規則」、成立「臨時台灣糖務局」。這些舉動著實激勵不少「糖商」投入新式製糖的行業,尤其光緒廿八年(一九○二)六月頒佈的「糖業獎勵規則」更迷人,其獎勵補助要項如下:一、製糖會社及製糖所補助;二、改良糖部拆除補助;三、原料糖補助;四、原料糖消費補助;五、冰糖製造補助;六、種苗補助;七、蔗苗圃補助;八、肥料輔助;九、灌溉排水補助;十、開墾輔助;十一、農具補助;十二、模範蔗園耕作費補助;十三、模範蔗園標本輔助;十四、甘蔗品評會補助等。

   在此種誘因下,「舊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」誕生了,它是第一個由台灣人主導籌資創設的製糖會社,其意義非比尋常。創設人為台南糖商王雪農,他也是第一任董事長。日本資本要獨佔台灣製糖業是有計劃、有系統、有步驟的,一八九八年兒玉源太郎就任第四代總督,後藤新平就任民政長官之後,即將「獎勵糖業」定為振興台灣產業的基本政策;接著一九○○年十二月設立「台灣糖業株式會社」;一九○一年的「糖業改良意見書」;一九○二年高雄橋仔頭新式製糖工場開工;一九○二年「糖業獎勵規則」公佈,一連串的激進動作確實夠吸引人。

 

  民國卅四年(一九四五)八月十五日第二次世界大戰一結束,國民政府立即接收各糖廠。民國卅五年(一九四六),合併全部製糖會社正式成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,總經理為沈鎮南,並將台灣、明治、大日本、鹽水港等四大公司劃分為四個分公司:大日本製糖為第一分公司、台灣製糖為第二分公司、明治製糖為第三分公司、鹽水港製糖為第四分公司。戰後初期,政府所接收的四十二所製糖工場中,被炸者竟達三十四所之多,破壞慘重者六所,中等破壞者二十一所,稍受破壞者七所,完整者只有八所。記得日人在撤離台灣時,曾放言:「台灣糖業將無法再恢復。」外國糖業專家來台亦認為,憑藉台灣人力、物力均缺乏的情況下,要復原絕對是件艱巨的大工程,因此台糖初期的重點工作,擺放在種蔗的推廣及工場的復舊。沒想到卅六年(一九四七)底,遭破壞的三十四個場竟然復舊完竣,每日的壓搾能量,也恢復到六萬三千噸。

  民國卅九年(一九五○)七月,台糖公司改組,將原有四個分公司重新調配,劃為:台中、虎尾、新營、總爺、屏東等五個總廠。民國五十六年(一九六七)六月,台糖將「總廠型態」的組織,改制成「大廠制」的組織:台中區、虎尾區、嘉義區、新營區、麻佳區、高雄區、屏東區。